许昌市魏都区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2-09-27 2022-09-27 17:42

魏都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事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9-27 17:4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责任督学督导工作内容及方法
责任督学督导事项主要包括: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工作重心:
1、督查学校办学水平,重点检查学校办学行为、教育教学和内部管理状况。
2、要对责任区内群众举报、投诉的事项进行督导,对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跟踪督查。
工作方法:
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至少一次,可事先不通知被督导学校。进校督导过程中,可要求被督导学校及督学专干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学校应指派人员协助开展工作。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应确定工作重点,填写学校督导备案表,包括督导学校、时间、目的和内容,并向教育督导部门申报备案。责任督学首次进校时应出示督学证。
二、责任督学的职责
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三、责任督学的工作要求
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完成任务,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学习。责任督学要深入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钻研教育理论,掌握教育特点与规律,熟悉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熟练运用教育督导规律和工作方法,不断提升教育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
2、忠于职守。责任督学要全面履行教育督导的各项职责,尤其在依法监督、正确指导、科学评估、及时反馈、深入调研方面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可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要坚持原则,敢于批评,敢讲真话。
3、大胆创新。责任督学要努力探索和创新教育督导方法与手段,不断提高督导工作质量与效率;要尊重被督导对象,以平等的姿态与被督导对象沟通协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共同探讨问题、研究对策。
4、清正廉洁。责任督学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要深入细致的开展督查,反对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保持廉洁形象,不得接受被督导单位违反规定的各类接待安排,更不得接受被督导单位赠送的礼金、礼品及有价证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