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经全面梳理核查,我局分管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为城市规划区内公办、民办学校,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鉴于我局辖区内无对应实施主体和服务对象,2025年未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未产生该计划涉及的资金使用、食材采购、供餐单位、营养食谱、监督检查等相关公开信息。?此信息无法公开。
特此说明。
魏都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