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一、依据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迁移户口的。 二、调入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南关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六一路747号。北大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建安大道西段1276号。五一路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延安南路1106号。丁庄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劳动路7号。
联系电话:0374-5817606、0374-5817506、0374-5817856、0374-5817756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4、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
二、调入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组织人事部门的任职命令、调令或录用证明;
3、迁入人员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4、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