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落户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使用权,且符合迁移政策的。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南关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六一路747号。北大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建安大道西段1276号。五一路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延安南路1106号。丁庄派出所户籍室,地址:劳动路7号。
联系电话:0374-5817606、0374-5817506、0374-5817856、0374-5817756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流程: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员户口簿;
3、居民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相关证明材料;
5、直系亲属随迁的,需提供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