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民政局 县级
2022-09-29 2022-09-29 08:54

魏都区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09-29 08: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办理事项:行政确认
办理条件: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30元/人/月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374-2336068
申请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原件;3.残疾证、劳动能力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下岗证、离(退)休证、就业登记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4.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包括在职、退休(退职)工资单或工资领取凭证),下岗基本生活费及失业保险领取证明,务工收入及其他合法劳动经营所得证明、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
办理流程:
1.受理: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他代理人向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确认:由街道办事处受理,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办事处审核、公示;再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入户调查、审批公示、发给低保金领取证;
3.发放低保金:街道办事处将审批结果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发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