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4-05-21 2024-05-21 15:48

许昌市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5-21 15: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豫政办[2022]14号)和《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许政办[2022]3号)关于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有关精神,高标准完成2024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按照《许昌市贯彻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我区开展2024年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重点开展岗前培训和转岗培训,具体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工,不含专营劳务派遣企业代理的未就业人员;已参加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职工不得重复参加同级别同种类专业培训;企业职工必须是从事本职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

二、培训模式

依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文件开展培训。坚持以制造业类企业为主体、其他设有技能岗位的企业为补充,选择诚信经营、职工稳定、重视技能人才的企业开展培训,制定年度培训实施计划,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小微企业可由具备一定人员规模的企业牵头,采取企业联合组班方式组织开展学徒培训。主要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支持通过“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完成部分培训内容。中级工培训期限一年,高级工培训期限二年。

三、培训任务

本年度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目标任务按照《2024年许昌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稳规模优结构增实效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执行。参加学徒培训的企业申报人数一般控制在100人以内,企业可根据培训需要优先选择纳入2023年度补贴性培训机构清单的技工院校或职业院校,也可结合企业实际需求选择具有相应培训能力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培训项目填报、资料审核整改、培训计划公示、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等任务于6月20日前完成。

四、申报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2、《培训协议》;3、《2024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名单汇总表》;4、《许昌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申请备案表》;5、《劳动合同》;6、《社保缴费相关证明》;7、企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信息。

五、培训资金

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项目培训的,可从就业补助资金中预支不超过50%的培训补贴资金(一般按照50%把握)。培训结束后,对于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徒按照标准据实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许昌市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