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 [2022]5号)。
二、适用范围
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三、补助标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参保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按360元/月计发;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260元/月计发;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按180元/月计发。对参保不足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标准按260元/月计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逐月发放。
四、实施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申请流程
1、微信、支付宝“豫事办”失业保险业务部分线上申请。2、线下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失业保险窗口直接申请。
六、咨询电话
魏都区劳动就业中心0374-2651098、0374-265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