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2-12-10 2022-12-10 20:42

魏都人社惠民政策 | 失业补助金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2-10 20:4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 [2022]5号)。

二、适用范围

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三、补助标准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参保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按360元/月计发;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260元/月计发;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按180元/月计发。对参保不足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标准按260元/月计发。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逐月发放。

四、实施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申请流程

1、微信、支付宝“豫事办”失业保险业务部分线上申请。2、线下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失业保险窗口直接申请。

六、咨询电话

魏都区劳动就业中心0374-2651098、0374-265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