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工资基数申报
1、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2、办理流程
(1)收件,由申报人现场申报材料,1、符合规定的,受理办理2、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
(2)受理,1、检查受理文件是否齐全,当场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现场决定。2、上传所需材料至经办岗,由经办岗进行复核录入。3、当场出具业务受理单。
(3)审核,根据受理岗上传材料进行业务复核和录入工作。
3、申报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工作人员XXXX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
(2)随机抽查人员XXXX年度工资审批表
(3)随机抽查人员XXXX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说明材料
(4)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数据库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XXX年度月平均工资明细表
(6)XXXX年度工资变动审批表
4、设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4)《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259号)
(5)《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
(6)《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6〕10号)
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收费依据: 无
8、办理窗口:魏都区市民之家二楼人社厅17号窗口
9、咨询电话:2779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