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二、事项简述: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办理材料:
1.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就业创业证》原件或从系统内提取的电子版《就业创业证》;
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从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内提取的电子版扫描件;
4.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 1 寸照片一张或电子版照片。四、办理方式: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按月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根据当地经办机构规定的工作时间九、办理机构及地点: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十、咨询查询途径:当地人社局网站、12333 电话查询、待新系统上线后可通过微信或 APP 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
(事项联系人:失业保险所 王平 265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