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级
2025-05-06 2025-05-06 11:54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05-06 11: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事项名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
二、事项简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跨统筹地区迁移的,失业保险关系及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一并划转,并自转迁的次月起,由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
三、办理材料:
转出情况: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2.失业人员转移关系书面申请;3.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转入情况: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书面申请;3.转出地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提供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理方式: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材料完整无异议且在受理范围内的,10个工作日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根据当地经办机构规定的工作时间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十、咨询查询途径:当地人社局网站、12333 电话查询、待新系统上线后可通过微信或 APP 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
(事项联系人:失业保险所  王平 265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