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参保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迁移。
二、事项简述:参保职工个人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
三、办理材料:
转出情况:1.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转出地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经办机构出具《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入情况:参保职工转入地单位持《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四、办理方式: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五、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材料完整无异议且在受理范围内的,10 个工作日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根据当地经办机构规定的工作时间九、办理机构及地点: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十、咨询查询途径:当地人社局网站、12333 电话查询、待新系统上线后可通过微信或 APP 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
(事项联系人:失业保险所 王平 265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