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门诊或住院的患者等
服务机构名称: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服务机构地点: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服务时间:工作日
服务项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服务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投诉举报电话:工作日:0374-2628196,其他时间:0374-2623049
服务流程:第一步:患者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当事医生提出申请;
第二步:医生审核后据实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
第三步:到医院指定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