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5日,许昌市鑫武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向我局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无储存设施的首次申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有关材料及经营场所现场,我局决定准予向许昌市鑫武化工有限公司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区县级)(证书编号:41100213202600004)、有效期自2026年06月18日至2029年06月17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编号:(豫K魏)3J[2026]00003)、有效期自2026年06月25日至2029年06月24日。
特此公告
2026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