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应急管理局 县级
2022-10-08 2022-10-08 15:47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08 15:4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魏都区范围内企业申请办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基本要求、咨询和投诉、相关表格的格式。
2、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3、基本要求
   办理部门:魏都区应急管理局
   办理地点:魏都区市民之家三楼窗口
   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36号,第77号令修正)第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审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三十条第二款。
   申请资料:
(一)建设项目通过了应急部门的设立安全审查;
(二)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了安全设施设计;
(三)安全设施设计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规定编制; 
(四)采纳了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                                   
(五)对未采纳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作出了充分论证说明。
   注:以上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均使用A4纸加盖本单位公章。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核对提交材料→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材料审核工作→ 区应急局成立由应急部门审查人员和专家组成的审查组,在受理申报资料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及专家组意见,并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向魏都区行政服务中心应急窗口核验申请材料;→区应急局作出审查决定书并将审查意见书送达申请人(审批不予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定办理时间: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间:即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4-2336069
投诉电话:0374-2336016
网办地址:河南省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