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魏都区范围内企业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的基本要求、咨询和投诉、相关表格的格式。
2、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基本要求
3.1办理部门
魏都区应急管理局
3.2办理地点
魏都区市民之家三楼窗口
3.3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4服务类型
其他职权
3.5服务限数
该服务事项在本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不限数量。
3.6审批条件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3.7申请资料
a)申请材料清单及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加盖公章);
b)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c)辨识、分级记录;
d)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e)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f)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g)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h)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i)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j)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k)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l)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注:以上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均使用A4纸加盖本单位公章。
3.8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核对提交材料→业务审查→分管领导签批→窗口出证发放。
3.9法定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3.10承诺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3.11收费标准
不收费
4、咨询与投诉
4.1咨询电话
0374-2333938
4.2投诉电话
0374-2336016
4.3网办地址
河南省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