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魏都区范围内企业申请办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的基本要求、咨询和投诉、相关表格的格式。
2、规范性引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3、基本要求
3.1办理部门
魏都区应急管理局
3.2办理地点
魏都区市民之家三楼窗口
3.3服务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二十八条
3.4服务类型
其他职权
3.5服务限数
该服务事项在本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不限数量。
3.6审批条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3.7申请资料
a)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清单;
b)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c)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d)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e)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注:以上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均使用A4纸加盖本单位公章。
3.8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核对提交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窗口发放《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3.9法定办理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3.10承诺办理时间
即办
3.11收费标准
不收费
4、咨询与投诉
4.1咨询电话
0374-2333938
4.2投诉电话
0374-2336016
4.3网办地址
河南省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