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许昌市委托的魏都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基本要求、咨询和投诉、相关表格的格式。
2、规范性引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基本要求
3.1办理部门
魏都区应急管理局
3.2办理地点
魏都区市民之家三楼窗口
3.3服务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4服务类型
行政许可
3.5服务限数
该服务事项在本级行政区划范围内不限数量。
3.6审批条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7申请资料
a)申请材料清单及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加盖公章);
b)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书及文件;
c)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d)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加油站建设项目可以直接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除上述四项申请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建设项目简易程序申请报告,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注:以上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均使用A4纸加盖本单位公章。
3.8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核对提交材料→业务审查→分管领导签批→窗口出证发放。
3.9法定办理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
3.10承诺办理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
3.11收费标准
不收费
4、咨询与投诉
4.1咨询电话
0374-2333938
4.2投诉电话
0374-2336016
4.3网办地址
河南省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