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魏都区范围内企业申请办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备案的基本要求、咨询和投诉、相关表格的格式。
2、规范性引用
《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3、基本要求
办理部门:魏都区应急管理局
办理地点:魏都区市民之家三楼窗口
服务依据:《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审批条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第十八条。
申请资料:
a)申请材料清单及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加盖公章)
b)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申请书
c)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d)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e)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免于提交)
f)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免于提交)
注:以上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均使用A4纸加盖本单位公章。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核对提交材料→业务审查→分管领导签批→窗口出证发放。
法定办理时间: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
承诺办理时间: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374-2333938
投诉电话:0374-2336016
网办地址:河南省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