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魏都区分局 县级
2023-09-20 2023-09-20 08:24

市市场监管局魏都区分局开展食品销售“十不准”宣传,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3-09-20 08: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食品销售进入旺季。为进一步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双节”消费安全,持续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该局积极在辖区食品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食品销售“十不准”宣传海报,同时提醒消费者对照食品销售“十不准”明白消费。
据了解,食品销售“十不准”明确规定:不准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食品;不准采购无合格证明或来源不明的食品;不准销售“三无”食品;不准销售过期食品;不准销售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畜禽肉;不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不准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不准无健康证经营直接入口食品;不准未按储藏温度要求存放冷藏冷冻食品;不准未按“三防”要求销售散装食品。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食品销售“十不准”明确了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升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知晓度,扩大了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