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2-10-25 2022-10-25 16:19

魏都区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2-10-25 16:1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迅速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特大暴雨洪涝灾害范围评估报告》《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许昌市灾后重建整体实施方案》和省、市关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重大课题,以保障安全和改善民生为核心,按照“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要求,将灾后恢复重建与防止因灾返贫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与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高质量完成城乡住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恢复、生态环境、防灾减灾等重建任务,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魏都区在“十四五”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建原则
以人为本,坚守民生底线。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灾后重建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回应人民群众所盼所急,加快水毁农田、水利、交通、能源、防汛应急等设施抢通复建,优先解决受灾群众住房以及饮水、医疗、教育等重点民生问题,全力恢复灾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提高灾区居民收入,持续改善灾区群众生活水平。
顺应自然,科学布局发展。坚持践行“两山”理论,在重建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发展和生态保护关系,持续推进灾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注重安全管控,充分考虑可能面临的各类地质灾害、防洪抗震设防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落实灾害防范和避让要求,优化城乡、人口、产业布局,全面提升抵御灾害综合防范能力。
系统谋划,坚持远近结合。坚持把补短板、强弱项作为灾后重建的关键,加强技术装备、基础设施、人员队伍等重点领域建设,提升灾害监测预警、工程防御、应急处置等能力。把增强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服务功能作为灾后重建的核心,加强前瞻规划、科学设计,适度超前考虑,提升城区防涝、农业农村防灾减灾等功能。
统筹兼顾,注重协同持续。坚持把灾后重建作为统筹其他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协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把灾后恢复重建与提升作为当前时期的重大任务,长效化推动管理,通过灾后重建带动项目建设和投资,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建目标
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影响防洪的水利水毁工程修复、损毁房屋修缮加固和居民自建住房原址重建,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基本恢复到灾前水平。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重点河流和水利设施蓄洪排涝能力全面改善,城市重大设施应对风险能力显著增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大幅提升,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好转。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全面完成,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就业创业环境持续优化,城乡居民收入较快恢复至灾前水平并持续好转。
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加强。安全城市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城市地下空间、公共服务等重大设施应对风险能力显著增强,“海绵城市”建设更加有力,城市发展更具韧性。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常态化,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基础设施保障明显提升。城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功能完善提升,重点河流、道路、管网防洪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
产业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和服务业全面恢复,转型优化升级迈出坚定步伐,服务功能更加完善,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修复,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深入人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
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一)居民住房
对受灾的既有城镇房屋,区分一般损坏、严重损坏、倒塌等不同等级,对于一般损坏的房屋,尽快进行修缮与加固,对于严重损坏或倒塌的房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建。对一般损坏房屋,在确保结构安全的前提下提出修缮加固方案,组织实施修缮加固工程,确保群众居住安全。对没有加固价值、受损严重的房屋予以拆除,制定安置方案,稳步推进拆迁重建。做好受灾群众过度安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设置标识,为受灾群众提供过渡性实物住房保障,或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支持租房自住。(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基础设施
1.水利
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河道、水闸等水利水毁工程修复,2022年主汛期前全部完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工程原有功能,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2.市政设施
加快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加快对城市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开展排查检测,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按照“一处一策”的原则制定修复方案,立即开展修复工作;不能立即修复整改的项目,如危桥和病桥、道路塌陷等应立即限行禁行,并做好后续改建、重建工作。积极开展市政道路、桥涵和隧道病害体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项目台账,并根据检测结果制定修复方案,做好加固、提升整治工作,杜绝安全隐患。修复的设施应不低于原有水平,重建的设施应执行现行建设标准的高值。
推动实施中心城区路灯照明提升。以“路通灯亮”、满足群众安全出行需要为任务目标,对中心城区内的路灯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缺少路灯、设施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3.城市内涝治理
排水防涝设施修复提升。认真疏理城区的防涝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对城区排水防涝设施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积水点问题、部分城市河道排水不畅、泵站泵水能力不足等问题,以完善汛情监测,加强应急抢险保障,提升城市整体排水防涝能力,畅通城市河道排水出路为目的,积极实施排水防涝工程建设。
排涝通道畅通。推动实施雨水管网及泵站、城市河道治理、污水处理、水情监测系统、应急救援系统物资支援等项目,提升城市应涝、除涝智慧水平。
雨水源头减排。落实海绵城市“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综合运用人工湿地、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植草沟、可渗透路面、透水性广场和停车场等措施,全面提高雨水源头减排能力。(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公共服务设施
1.教育医疗
加快各级各类学校受损设施修缮加固,补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推进损毁教学设施恢复重建。加快受损医疗卫生机构房屋设施修缮重建,维修更新设备仪器,补齐设施设备缺口,尽快恢复正常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委)
2.社会治理
恢复商业、养老、医疗、文化等基层社会保障设施和党群服务中心等社会管理设施,整合各类社会保障服务资源,健全便民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恢复受损的政法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应急心理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组织社会力量通过捐款捐物、志愿服务、到村到户帮扶、开展心理支持和心理危机干预等形式,关心帮助孤儿、孤老、孤残、留守儿童和老人等弱势群体,进行自我心理调适。(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残联、区妇联)
(四)产业恢复
1.工业
深入实施“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落实减税降费等纾困惠企政策,推动灾区企业尽快复产达产。加大对工业企业受损设备维修更新的支持力度。全面开展工业园区安全风险排查,加强重大危险源在线安全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支持开发建设集环保监控、安全监管、运行监测等为一体的智能管理综合服务系统,提升灾害预防、企业服务、供应链对接等能力。(责任单位:区万人助企联乡帮村活动办、区工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管理局)
2.服务业
物流业。按照我区物流业发展布局,加快损毁仓储设施、多式联运装备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分拨中心、配送网点、智能快件箱等城市物流设施服务功能。支持重点物流企业完善应急仓储、快速中转等功能设施,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防灾减灾能力。充分利用现有物流通道资源和枢纽网络,整合存量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一批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
商贸业。尽快恢复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大型商超、社区商圈等商业服务网点正常生产经营。加强地下商场设施防灾避难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疏散效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分局)
旅游业。加快推进全区受灾旅游景区恢复重建,力争早日全面复工复产复苏,积极组织受灾景区进行道路清淤、落石清理、水面打捞、房屋修缮等工作。指导景区利用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开展活动,提升景区热度和影响力,促进景区复工复产和旅游市场恢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旅游需求,为我区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战略和文化强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结合智慧景区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紧急搜救、医疗救助等旅游安全应急救援设施,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促进灾后旅游新发展。(责任单位: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
(五)生态环境
1.生态修复
生态保护设施修复。加强河道、湿地生态管护,开展湿地水体微生境生态修复建设,逐步提升河湖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恢复重建灾区环境监测设施,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灾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建立灾区生态环境影响监测预警系统。(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
2.绿色发展
坚持灾后重建与低碳发展相结合,促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与生活方式低碳化。按照能耗双控要求,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建设,有序实施高能耗高排放产业产能减量置换和非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服务业绿色转型,发展壮大高效耦合的绿色低碳产业集群。重建中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加快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建设,大力推行绿色出行,积极发展绿色消费。(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防灾减灾
1.健全灾害预警体系
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灾种、全行业、全过程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形成全区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防汛应急预案宣传和演练,确保“看得懂、记得住、学得会、用得上”。定期开展防汛预案培训演练,提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预案响应执行能力。
健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加强会商研判,对重大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强制性响应措施,各媒体平台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播发制度,紧急状态下第一时间播发预警信号,按规定及时采取“三停”(停止集会、停课、停业)和关闭地下空间、桥涵、隧道等安全避险强制措施。利用精彩魏都、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融合广播、电视、社区大喇叭、手机短信等,及时传达应急指令。
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融合水文、地质、地震、自然资源等相关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建设自然灾害监测分析“一张图”。优化气象、地震、地质、水旱等灾害和森林火灾等监测站点布局,提高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的预警信息发布。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完善地震构造图资料;开展干旱灾害致灾调查、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和森林草原火灾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委)
2.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完善防汛应急指挥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更加畅通高效的监测预报预警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防汛指挥组织管理架构。加强各类专业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大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力度。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各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确保保障物资有存放地点、有人管理、有人维护、有调运预案。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依托于全国应急避难场所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全面开展全区应急避难场所现状摸底调研,实现对全区应急避难场所数字化管理。对现有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查漏补缺,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完善基础设施,配备必须的应急设施,储备必要的帐篷、折叠床等生活物资。(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卫健委)
3.健全应急组织体系
提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建立健全政府、行业部门、专家团队等多方参与的应急会商机制,依托应急指挥机构组建综合研判专班,加强信息收集和情况分析,定期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研判,为防灾减灾、指挥调度、救援处置等提供专业支撑。
强化基层应急能力。全区街道要按照“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标准,建立完善乡级“一办一队一库一平台”(应急办公室、应急救援队、物资储备库、应急调度平台)、村级“一站两员一队”(安全劝导站,安全劝导员、灾害信息员、兼职应急救援队)机制。健全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机制,强化灾害信息员日常管理,提高灾情信息报送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建立“反应灵敏、全面准确”的灾情统计报送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基层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支持政策
(一)财政政策
积极创新筹资方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措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加强与国家、省、市汇报衔接,争取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优化区财政支出结构,多方筹集、整合各类资金,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统筹做好中央财政资金及其他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金融政策
强化银行保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重建项目提供贷款和融资支持,企业和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开放“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对企业和群众的金融服务水平。依托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和“信用河南”网站,做好防汛救灾“信易贷”重点企业白名单推荐工作,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质增信做好保障。指导督促保险机构做好承保理赔工作,做到应赔尽赔。支持保险机构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为受灾群众稳定增收提供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公司投融资主体作用,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受灾基础设施重建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区金融事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我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解决恢复重建中的重大问题,合理安排时序、把握节奏,扎实开展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及时宣传灾后重建政策措施,深入挖掘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良好氛围,依法打击对灾情的造谣、传谣等行为,为灾后社会秩序恢复营造良好环境。
(二)完善实施机制
本方案是开展灾后重建的依据,魏都区各单位在灾后重建中都要自觉遵守并执行本方案,切实维护方案严肃性。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健全政策体系,施行清单化管理,形成上下协调、密切联动的强大合力。滚动建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台账,其中恢复重建类任务必须在3年重建期完成,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相关的工程项目要按照国家现有投资渠道,通过与相应领域“十四五”及中长期规划衔接,在“十四五”期间及以后有序实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库要动态更新,及时调度,有力有序推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
(三)强化督导检查
强化恢复重建目标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使用关、廉洁安全关。对灾后重建资金、重要物资和项目建设各个环节实现全流程监督,确保资金、物资合规使用。对灾后重建资金和重要物资的使用,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审计结果。认真履行项目管理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实行灾后重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灾后重建资金、项目和物资档案登记制度,及时公布灾后重建资金安排、物资使用、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