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死亡或重复领取的参保居民,办理注销登记并结算一次性待遇。
办理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社区及办事处盖章)。
2、社区出具的情况说明(盖章)。
3、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二选一)。
4、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一次性待遇领取账号复印件(死亡人领取待遇账号或者经办人非领取待遇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