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灞陵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5-05-06 2025-05-06 17:00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05-06 17: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对象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符合下列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
7、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