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灞陵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5-05-06 2025-05-06 17:02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05-06 17:0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策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适用范围:
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不超过本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
申报条件: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到就业失业登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社保所自愿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申报材料:
1.本人持身份证;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或学籍证);
3.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
4.本人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
本人拿以上所需材料到辖区办事处人社所办理,并通过河南省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材料递交。
办结时限:
一般按季度申请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