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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综合、分析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起草区纪委全会工作报告、机关工作计划、报告和有关文件;
二、承担区纪委常委会、全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负责机关文书处理、机要档案、办公自动化、信息、保密、督查等工作;
四、负责机关行政工作及机关党群工作;
五、承办区纪委常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工作;
六、审核区直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人选,办理派驻机构区管干部的提名,负责其他领导干部的任免;
七、负责处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来信来访;
八、负责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及组织协调;
九、承办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交办的监察工作事项;
十、负责收集、综合全区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
十一、起草各种行政监察工作文件和情况报告;
十二、负责以区监察局或区监察局办公室名义与区政府及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联系;
十三、承办区监察局召开的专项会议的会务工作;
十四、负责区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联系与管理;
十五、承办局长办公会议交办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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