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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群众举报事项。
二、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
三、负责受理、送批、分流群众信访举报问题。
四、按照规定直接查办、督办信访举报案件、办理上级转办和督促、催办转送下级纪检组织承办的控告、申诉和其它重要信访问题。
五、核查部分举报线索,调查了解群众从信访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析筛选案件线索,为领导和纪检监察室提供案件线索。
六、负责对下级纪检组织的信访、举报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协调有关单位调查处理信访案件。
七、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
八、检查、指导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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