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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教育系统防汛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15 16:0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确保全区校园汛期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妥善处理洪涝、暴雨等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提高教体系统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极端灾害天气发生时,有序应对,科学应对,保证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和校园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校园防汛工作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许昌市防汛应急预案》和《魏都区防汛应急预案》等。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魏都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遭遇突发性暴雨、洪水引发的汛情防御和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防汛工作首位,把汛期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常态开展师生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教育,提前组织隐患专项排查检查。
2.依法规范,科学应对。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防范应对,统一部署,协调有序,重点突出,对有登记在册的危旧房、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和部位予以重点防范。
3.分级负责,加强督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根据应急预案开展工作。区教体局对各校园应急处置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四、应急指挥及工作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一)工作机构的组成
魏都区教体局成立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长:刘中锋(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总指挥长:刘俊彦(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建军(区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永杰(区教体局党组成员)
        叶  浩(区教体局总督学)
        邹晓伟(区教体局主任科员)
        袁海燕(区教体局体育中心主任)
        柏文丽(区教体局工会主席)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及区属各校(园)长
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孙永杰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安全办,联系人:闫博、武凤捷、许建伟。具体负责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防汛抢险救灾时的上通下联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机关干部包校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把关,落实防汛责任。
2.加大防汛设施设备投入,不断提高基础设施标准和质量。经常性开展防汛基础设施的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汛设施的正常性能。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师生的防汛抗灾常识教育,认真及时组织防汛抗灾演练。
3.根据上级防汛机构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指令及时向学校、幼儿园通报灾害天气并预警。
4.灾害发生后,指挥部领导成员要15分钟内赶到受灾的学校、幼儿园参与指挥、调度。
5.对全区校园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灾情动态,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6.保持与各学校、幼儿园的通讯畅通,根据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汛期防汛各有关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各级各类学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7.搞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认真撰写工作简报,全面反映抢险救灾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教体系统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工作组、机动组等工作职能组。
(1)应急救援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孙永杰 
成 员:闫  博  黄晓静  马  峥  张  蓓  黄  敬  武凤捷  许建伟  张  振  冯 晶 
职 责:救援行动组接到学校灾害报告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开展实施救援行动;组织指挥有关责任单位开展人员救护、疏散和学校财产的保护、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指挥电工、水工等有关人员提供必要的供电供水,确保应急、救援设施等正常使用。
(2)后勤保障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刘俊彦 
成 员:史  芳  扈军锋  韦  星  张淑娴  戴智芳  赵  慧       
职  责:做好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等的调度和安排,协调沟通各应急部门。
(3)新闻宣传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叶  浩 
成  员:孙  鹏  吴松豪  杨红玉  贾泳涛  程柯砚  杨君芳  石彩鹤     
职  责:按事实通报情况;负责接待媒体、记者对宣传报道进行把关,防止失实报道造成不良影响。
(4)医疗救护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邹晓伟 
成  员:方向师  朱永涛  张太歌  邓  润  袁  启  寇艳娜  张克明  谢  颖         
职  责:医疗救护组接到学校汛情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抢救、护送伤员。
(5)善后工作组及其职责:
组  长:张建军 
成  员:安  杰  张爱琴  冯清芳  靳军坡  潘俊峰  徐云学 
职  责:负责灾害后的现场清理;负责保险公司理赔、家长慰问等安抚工作。
(6)机动组成员及其职责:
组  长:柏文丽 
成  员:佗会霞  姚向珂  李  丹  马晓燕  赵建洲  陈胜利  赵  莹  刘向鹏  付  莉 及各股室留守人员。
职  责:服从指挥中心调配,支援各组行动。根据防汛预案的要求,指挥中心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每一位同志都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处理到位。
各组明确分工,设专人负责,如因组长外出或无法联系由该组成员按排名顺序暂时负责该组事务,统一服从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在特殊情况下拥有现场决策权。
五、应急通信的保障
进入灾害紧急状态后,防汛抢险救灾指挥部将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工作群、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并根据相关领导指示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区委、区政府报告相关信息。
教体局设立防汛抢险救灾报告受理电话:
5056700(教体局办公室)
7385980(教体局安全办)
六、各阶段救灾工作操作规程
(一)预警及响应
由气象部门和魏都区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及解除。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汛情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汛情预警(IV级)、黄色汛情预警(Ⅲ级)、橙色汛情预警(Ⅱ级)、红色汛情预警(Ⅰ级)四个预警级别。
1.蓝色汛情预警响应(IV级):
各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提醒师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注意安全。
2.黄色汛情预警响应(Ⅲ级)
各学校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防汛重点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区教体局指挥部对重点学校应急准备情况加强调度和督察。重点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避险准备,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好应急准备的各项准备工作。
学校可根据情况做好停课准备,确需停课的要报请教体局备案同意,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需要回家的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3.橙色汛情预警响应(Ⅱ级)
各学校在汛情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机构人员、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密切监视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等重点部位,落实相应处置措施。
学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停课或调整上下学时间,并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橙色预警解除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家长到校把学生接回。
4.红色汛情预警响应(Ⅰ级)
各学校在汛情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避险疏散、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当发布暴雨黄色及以上预警信号时、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安排,保障师生安全
(二)抢险与救援
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按照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首先组织救助和救治受灾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措施实施救助,避免拥挤踩踏,堵塞通道;同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做好物资转移,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要及时有效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现场,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向受灾人员提供安置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并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灾害发生后,要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每隔1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三)善后处置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协助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对受灾师生进行紧急救助工作,协调各校园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有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指导受灾学校、幼儿园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在15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
4.督促指导受灾学校、幼儿园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要对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引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心理与行为变化情况,针对师生心理问题,研究应对方法及时做好师生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减少和预防心理问题的产生。
七、附则
(一)系统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1.按照防汛抢险救灾应急事权划分,各校园应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组织修订本校园防汛应急预案,报送教体局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2.各校园制定的防汛应急预案,要结合本校实际,要对上级预案进行细化,要有具体措施,便于操作。随着机构人员变动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修订。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
1.对于按照有关防汛抢险救灾法律法规和上级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及时制定、修订防汛应急预案,预案操作性强、与上级预案接轨,并注重演练和宣传教育的校园,教体局给予表彰。
2.对未按要求制定、修订、实施防汛应急预案、不认真实施预案管理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3.灾情发生后,教体局防汛抢险救灾领导机构,要依法对防汛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调查,并对相关单位进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