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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4-05 10:3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关系整建制跨统筹地区迁移
一、事项名称: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关系整建制跨统筹地区迁移二、事项简述:参保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迁,统筹地区经办
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
三、办理材料:
转出情况:转出地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经办机构出具《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并提供转迁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的相关信
息资料;
转入情况:参保单位提供的《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单位基本信息及缴费信息资料。
四、办理方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信件邮寄
五、办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 材料完整无异议且在受理范围内的,10 个工作日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根据当地经办机构规定的工作时间九、办理机构及地点: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十、咨询查询途径:当地人社局网站、12333 电话查询、待新系统上线后可通过微信或 APP 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
(事项联系人:失业保险所  王平 2651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