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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玩”也要“玩”之有道 电脑“达人”开发售卖游戏外挂,7人获刑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6-08 15:12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年轻人喜欢玩网络游戏,在游戏中对游戏人物进行升级、购买游戏装备,以此获得游戏快感。而有些不法分子就抓住游戏玩家这种急于提升游戏快感的心理,未经游戏开发商的许可授权,利用电脑非法编程“游戏外 挂”,出售给部分游戏玩家,以此牟利。 
今天,记者获悉,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近日已公开审理了一起7人涉嫌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案件。
案情:编写游戏外挂程序获利。
2019年至2020年,刘某、葛某经过合谋,由刘某负责开发编写了名为“深空”的“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外挂程序,随后由葛某行代理销售。二人先后利用销售该游戏外挂程序违 法所得共计37万余元。
自2019年开始,被告人张某注册成立公司并 在网上经营“易之卡”自动发卡平台,被告人班某、尹某、朱某、杜某等人均在该平台上注册为商户,并通过该平台对外销售“地下城与勇士”游戏外挂程序。后经司法鉴 定,其所出售游戏外挂均属于修改和破坏应用,均属于破坏性编程,对网络游戏安全造成 极大破坏。
判决:7名被告人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7名被告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7 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开发制作外 挂的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余6名被告人处以三年及三年以下不等的刑罚,并处不等罚金。对7 名被告人违法所得均予以没收。
说法:莫要图一时之利开发、售卖非法外挂
随着网络技术进步,给我们工作生活娱乐都带来许多便利,但是,计算机领域违法犯罪也逐年增多。我们应当认识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非法编程进行网上售卖的行为明确被法律所禁止,网民莫要因图一时之利而去开发、售卖非法外挂。 
同时也希望广大游戏玩家能够君子“爱 玩”,当“玩”之有道,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网络游戏外挂,共同营造维护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