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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管局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8-30 10:2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的方针、政策,围绕社会民生问题,研究提出全区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社会服务管理有关政策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社会服务管理的总体安排、协调部署、综合推进工作。

(三)负责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服务管理专题网站的建设及区为民服务热线(3112345)接听、咨询、反馈和为民服务事项等各类问题信息事件的分流、督办工作。

(四)负责监督指导区直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对网格工作人员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五)负责建立全区社会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负责对区直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的社会服务、网格化管理情况进行督导、考评,配合区委、区政府两办和区纪委监察局进行相关问责工作。

(六)负责社区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区社区居民自治及居务公开工作,对全区社区工作人员(含专职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进行管理。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社会服务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秘宣传、人事财务、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社会服务股

负责制定出台社会服务管理有关方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责任体系和社区服务活动开展;负责指导区直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的社会服务及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选树培育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三)社区管理股

负责社区建设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区社区换届选举和居务公开工作,指导社区开展居民自治工作;负责全区社区用房和社区工作人员(含专职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区服务网点的设立审批工作。

(四)监督指导股

负责建立社会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及社会评价机制;负责对区直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网格的社会服务及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评;负责对领导交办、信息中心分流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反馈;配合区委、区政府两办和区纪委监察局进行相关问责工作。

三、下属机构

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中心为区社会服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社会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专题网站的建设;负责区为民服务热线(3112345)接听、咨询、反馈和为民服务事项办理工作;负责建立、管理社会服务管理基础信息库,对全区信息化平台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负责协助区政府应急办进行联动指挥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