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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中心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8-24 19: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中共魏都区委、魏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都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许区发[2015]6号),设立许昌市魏都区机关事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负责人:罗红光

办公地址:许昌市天宝路666号区政府大楼2楼0210

联系方式:0374-505616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区机关的具体情况,负责研究制订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机关房产、地产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和区机关办公用房分配、调整和修缮;
(三)负责区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综合楼的水电、空调、暖气、电梯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区综合楼院的环境卫生和配套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六)负责区综合楼会议室的管理和各大型会议的会务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区综合楼院的保卫、消防安全工作;配合公安、信访部门做好治安、信访秩序维护工作;
(八)负责区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调配管理工作;
(九)编制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计划,收集、整理、传递全区的用能状况和节能方面的各种信息,做好全区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指导、教育培训和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十)负责区机关餐厅的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接待、信息、保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和局上报下发的文件及文字材料的核稿、送审工作;协助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全局工作计划和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协助领导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协助领导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保障和有关会议的文字记录整理工作;负责局内部劳动人事、生活福利、办公用品、报刊杂志征订等管理工作。
(二)资产财务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现行财经管理制度和《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并对局领导和监察、审计、纪检、财政等部门负责;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保证各类结算款项所取得凭证中标明的内容与实物相符,且合法、合规、手续齐全;对事务局所管范围内的资金拨付、资金运用、资产处置方面的安全负全责;对所管范围内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托管资金及资产、划拨、运转情况及时做好账务处理,做到月清、月结,确保账款、账实、账账、账表相符,按时上报,定期装订,按规存档;负责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报销凭证等财务票据的管理和使用,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存有根;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月报、工资调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和报销等工作的审报;负责经政府采购购买物品的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管理和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增减变动的申报和处置工作。
(三)房产管理办公室。全面了解掌握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用地的产权归属及区直机关原家属院、社区管理等情况;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清理使用;负责区直机关小型基础设施的基本建设;负责办公用房的日常维修改造;参与区直办公用房规划、建设及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区属机关房产管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保管和查阅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内的供水、供电、供暖等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相关设施的管理、检修、维护、更新工作及与相关业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内污水管网的管理、维修、疏通和定期清污等工作;负责办公区内景观水系管网的管理、养护和疏通等工作。
(四)节能减排股。协助节能减排办公室编制全区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和中长期节能规划;为节能减排办公室收集、整理、传递全区的用能状况和节能方面的各种信息,分析对比我区与省内各县(市区)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节能潜力,向区节能减排办公室提出具体、可行的节能量化指标和管理目标;协助区节能减排办公室做好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指导、教育培训和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在区节能减排办公室的指导下,对全区节能减排工作专题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和评估,为节能减排办公室提供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协助区节能减排办公室做好全区节能减排、能源资源消耗的统计和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的节能减排宣传和节能新产品的推广使用工作。
(五)餐厅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餐厅管理和就餐服务工作;制定每周食谱,提高饭菜质量,做到色香味美;保证食品、餐厅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严格成本核算,定期公布账目;加强物资管理,严格进、出手续,防止物品霉烂变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负责机关餐厅的卫生监督、食品安全监督及干部职工意见的收集、反馈及督促整改;负责机关干部餐卡充值管理。  
(六)会议服务中心。负责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大型会议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区委、区政府机关交给的会议接待等服务工作;承接和办理区直各部门在综合楼会议室召开的各种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协助开会单位布置会场,分配好工作人员,做好会场服务工作;负责各类会议室音响及灯光的调试、播放;负责会议室、接待室、休息室的保洁和服务工作。
(七)公务用车管理股。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购置审批;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计划、配备、更新、使用并按规定处置;组织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管理车辆档案;指导和监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八)保卫科。全面负责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为机关创造良好有序的办公环境;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和完善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制度,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定期排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负责机关办公区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和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区内的车辆管理和外来车辆的出入登记工作;负责机关监控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监控设备完好、有效,发生故障及时排除;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对过期失效的消防用品及时更新;负责对聘用保安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机制,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妥善处置;负责机关办公区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