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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7-24 09: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魏都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许区发[2010]号)精神,设置魏都区供销合作社。魏都区供销合作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
二、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区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2、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
3、组织、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4、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及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与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5、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照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供销社内设三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企业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分解和管理党建目标;负责安排和落实组织、宣传等部门安排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全系统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文书处理工作,做好上下级来文的收发、登记和传阅;负责公文的草拟、审稿、编号、打印、分发和归档;负责全系统年度工作总结、工作安排的拟稿;负责政府及其他工作部门查办、催办工作;负责机关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对人大意见、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车辆使用,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统筹工作;检查指导系统内消防、防汛和救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的目标管理和催收工作;负责系统内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理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资产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社有资产收益的管理;负责妥善处置改制后的剩余资产;负责管理基建投资和资产处置工作;负责杜绝企业在资产出售、出租中暗箱操作、盲目无效开发;提高资产运行质量,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系统内各类会计报表的审核和上报;负责系统内审计工作;对直属企业的效益、资金结构、资金损益、财务收支、基建和法定代表人的离任进行审计监督,并撰写报告;参与本社体制改革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老干部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系统内企业的经营、专业交易市场建设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政府委托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储备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系统内再生资源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直属企业业务经营的政策协调和管理工作。
(三)综合治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系统内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接待群众的来访登记、交办、催办、审查、报结、汇总、分析、整理、汇编、归档和反馈工作;负责当场协调或解决信访事项;负责处理越级上访和有关突发性事件;负责解释有关接访后的告知工作和信访听证工作;负责每月的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汇总上报工作。
负责人:宋建亭
办公地址:许昌市天宝路666号区政府大楼15楼1523
联系方式:0374-4369696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