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全区共有五保供养对象20人(其中:集中供养11人,分散供养9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共发放供养资金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