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科技、工业、开发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广电和旅游等方面工作。
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债务化解和投融资工作。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园林绿化、土地收储、城市更新等方面工作。
负责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服务业发展、特色商业区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农贸市场管理、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港澳事务等方面工作。
主持区公安分局全面工作。负责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