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摸、排、分、清”四项工作任务,全面摸清固定污染源底数,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排查无证”、“分类处置”工作,摸排确定固定污染源基础信息清单共计530家,其中重点管理2家、简化管理55家,登记管理473家,完成登记238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