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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六项举措,推动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8-03 10: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魏都区重点推行六大措施,推动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
一是实施承诺代替审批。开发区备案类产业项目用地摘牌后,作出书面承诺,依法依规进行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评审等任务完成,按照承诺即开工、边建边办、免予处罚等步骤进行。
二是加快前期工作进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各审批职能部门在开展联审联批、容缺办理等工作基础上,开展“跑工地”上门帮扶、精准代办等服务,一次性告知项目开工前所涉及的事项及其材料清单,有效缩短项目前期周期,力促项目高效推进。
三是优化项目要素服务。对省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严格落实重点项目领导分包、要素保障例会、分管领导统筹等工作机制,成立项目服务保障工作专班,配套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措施。每周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对议定事项实行台账式推进、清单化管理,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资金、土地、规划等要素保障问题。
四是提升施工投入效率。指导参建单位优化施工工艺,合理压缩各工序间搭接时间,实行台账式推进、清单化管理,坚持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科学组织施工,在安全生产前期下,优化施工力量投入,全力以赴推动项目加快实施。
五是加强协同监管。优化质量安全管控方式。坚持放管结合,建立协同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监管全覆盖。项目安全设施、消防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事后要严格进行评价和审查。
六是督查督办跟踪问效。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造成超过办结时限的审批事项的单位责任人和负责人,区委区政府督查局予以通报批评,如懒政怠政,影响工程进度等项目推进的,报纪检监察部门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对工作认真踏实、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提请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