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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鉴定“减负增效”,魏都法院首次引入鉴定机构竞标机制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6-07 09: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这次司法鉴定费用远远低于我们的想象,从预算的100万左右,直接降到了15万,同时鉴定周期预计缩短到了20天,对于我们双方当事人来说,以前都是不敢想的事”河南天时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浩如是道。

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竞争方式选择鉴定机构工作指引(试行)》文件发布以来,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鉴定效率,优化营商环境。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主动思考,积极实践,通过学习司法鉴定最新政策,不断夯实业务能力,首次探索在司法鉴定环节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价的方式确定案件鉴定机构,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6月4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提出对于涉案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总造价进行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建工类诉讼案件,一般又面临着合同标的额较高,司法鉴定时间周期长,同时产生的司法鉴定费用高昂,给诉讼双方都带来了经济压力,极大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竞选鉴定机构的方式,不但为我们双方当事人节省了一笔不小的开支,也让纠纷问题的争议点,有了统一的解决路径,这种方式解决问题的效果显而易见。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明杰如是说。

据立案庭庭长李翰哲介绍,魏都区人民法院本次以竞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的做法,不仅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司法鉴定费用,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也缩短了鉴定时长,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了案件质效。更进一步优化了辖区内的营商环境,为打造阳光司法、公正司法提供了范本。在今后工作的开展中,魏都区人民法院会勇担当,有作为,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