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杜某、魏某以谋利为目的,在未取得商标所有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将假冒注册商标的卫生用品通过电商平台店铺进行销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7月19日,一起由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开庭审理,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干警到庭开展庭审观摩评议,并邀请公安民警、企业代表旁听。
2021年10月至2023年1月,杜某、魏某为了获利,在网店销售假冒我市某品牌注册商标的卫生巾产品,累计销售额37万余元。案发后,杜某、魏某分别主动退出违法所得4万元、2万元。
由于此案系跨辖区涉企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侵权企业是许昌本地企业,被告人均为山东人,销售行为均为网店销售,涉案相关人员均使用化名,取证困难,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假冒卫生巾的来源进行溯源、固定提供包材人员身份、对销售渠道及网店销售金额进行认定,确保证据真实性、准确性。
为减少被侵权企业诉累,全面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办案过程中,该检察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机制,明确告知企业有提出诉讼意见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支持帮助企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为双方搭建沟通交流平台,通过认罪认罚从宽、民事调解等方式,促成被告人与权利人达成赔偿合意,一体解决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问题。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紧扣犯罪构成对2名被告人进行讯问,并围绕本案争议焦点,按照案件的发展过程梳理不同类型证据材料,并运用多媒体分组向法庭出示,通过归纳各组证据的证明方向,清晰直观地揭示了被告人侵犯知识产权的事实,二被告人当庭真诚认罪悔罪。最后,公诉人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危害性进行了详细阐述,并融合法理情对被告人进行了宣传教育。
庭审结束后,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庭审观摩评议会。参会人员一致认为,魏都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延伸检察职能,通过检企共建,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帮助企业排查监管漏洞;总结企业常见刑事法律风险,根据涉企刑事案件特点开展法治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治思维,护航企业健康、平稳、创新发展,这一做法值得肯定,大家收获满满。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水平,以实战提素能、以评议提质效,将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落到实处;依托‘检察护企’联系点,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优化检察产品和法律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