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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3万余元!腊月二十三,魏都法院向170余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执行款!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1-23 09:5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太及时了!感谢法院让我们在年前领到这笔钱!这下可以安心过年了!”腊月二十三,魏都区人民法院人声鼎沸,不时传来的阵阵欢笑声,给冬日带来了阵阵暖意,农民工代表们对法官连连道谢。

1月22日,魏都区法院以现金等方式为170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案款共计1083万元,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庄严承诺。

在集中发放现场,魏都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卫东,许昌中院执行局长朱耀宇和魏都区法院执行干警一起,亲手将执行款送到王某和其他案件的当事人的手上,不善言辞的他们都打心眼儿里高兴,纷纷送上精心制作的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我们的工资拖了两年时间了,没想到这笔款真的追回来了,太激动了,我带着我们二十多名员工来领工资,大家都很高兴,这个钱能到手,大家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拿到工资的农民工代表王某激动地说道。

此次集中发放的1083万元案款涉及18个案件,王某的案件便是其中之一。2021年6月,王某和29名老乡跟随蔡某从老家新乡来到许昌市区,在一处工程从事玻璃幕墙及铝板幕墙安装工作。2022年9月,工程完工。经对账结算,蔡某欠王某等30人21.7万元工资未付。之后,王某等30人多次催要,却始终没有要回,无奈只好诉至法院。2023年12月,魏都区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蔡某支付欠付的工人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福建省福州市某建设公司对此承担先行清偿责任,其履行先行清偿责任后可向蔡某进行追偿。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被执行人、被执行公司银行账户均无钱可供执行。为了让农民工早日拿到‘血汗钱’,我们决定去一趟被执行公司探探究竟。”此案执行法官纪朋飞说。在福州,纪朋飞发现被执行公司确实经营困难,但还是释法说理,耐心地做公司负责人思想工作。最终,被执行公司同意当场支付15万元,剩余分批支付。1月22日集中发放执行款当天,该法院收到了被执行公司支付的最后一次执行款。

随着一笔笔执行款全部发放完毕,每一位务工人员的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他们收到的不仅仅是一笔笔案款,更是法律给予他们的公正和保障,多年来压在他们心头的石头总算落地了。

“农民工兄弟是城市的建设者。及时、妥善解决好涉农民工讨薪纠纷,对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权利实现最大化、执行效率最大化’原则,用足、用活、用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确保胜诉人权益实际兑现,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魏都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晓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