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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财政局关于批复许昌市智合会计服务有限公司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4-03 09:0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第四条规定,经审核,许昌市智合会计服务有限公司符合代理记账资格,现予以公示。

行政许可编号:dljz41100220180003

项目名称: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职业资格认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许昌市智合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00MA44P4259G

许可内容:会计代理记账

法定代表人:张红涛

办公地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大道创业服务项目中心

批准日期:2018年4月3日


魏都区财政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