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许人社医疗【2016】5号)规定,经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审核资料,实地评估、会议研究,确定许昌市国仁堂大药房、许昌大参林保元堂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潩水路店为魏都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操作,加强医疗保险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
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