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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魏都区医药机构定点单位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9-06 17:4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许人社医疗【2016】5号)规定,经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审核资料,实地评估、会议研究,确定许昌市胖东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新合作广场医药超市、府西雅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为魏都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服务协议操作,加强医疗保险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

 

 

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