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许政办〔2019〕20号)精神,依照《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的通知》(许人社办〔2019〕34号)文件。
许昌市新动能职业培训学校、许昌名思职业培训学校、许昌金牌家政职业培训学校、许昌红墙萱瑞职业培训学校、许昌市中原职业培训学校此次培训人员达到文件规定的补贴标准共7期284人。其中A类电工2期73人,中式烹调师2期80人,家政服务员1期39人。企业职工脱产培训保育员1期32人、茶艺师1期60人。取得培训合格证的按照700元/人补贴,A类上浮20%,B类上浮10%。企业职工脱产培训时间在24个学时以上、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满8个学时给予200元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应补贴公式如下:
73人×700元/人×120%=61320元
80人×700元/人×120%=67200元
39人×700元/人×120%=32760元
32人×1000元/人=32000元
60人×1000元/人=60000元
以上共计:253280元
待公示无异议后,将培训补贴资金全额拨付给许昌市新动能职业培训学校、许昌名思职业培训学校、许昌金牌家政职业培训学校、许昌红墙萱瑞职业培训学校、许昌市中原职业培训学校。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问题,从公示之日起,可向魏都区人社局反映。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明晰。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通信地址和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7日
举报电话:0374-2653052
地 址:许昌市天宝路666号(魏都区政府大楼)4楼419房间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