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许人社医疗【2016】5号)规定,经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审核资料,实地评估、会议研究,现将新申请魏都区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监管股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wdybjgk@163.com
公示时间:从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
公示对象: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仓库路一店、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建安区新许路店、河南大中元医药有限公司毓秀路店、郭君艳诊所、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北关大街店、许昌万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天宝华府店、许昌仁康医院、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许昌鹿鸣湖店、壹号城邦社区卫生服务站。
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