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许人社医疗【2016】5号)规定,经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审核资料,实地评估、会议研究,现将新申请魏都区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监管股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wdybjgk@163.com
公示时间:从2021年1月26日起至2021年2月2日止
公示对象:许昌天天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解放路店、许昌市福生医药有限公司康福堂大药房、许昌市新东方药业有限公司许继大道店、许昌市新东方药业有限公司南海街分公司、许昌龙湖医院。
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