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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魏都区医药机构定点单位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7-15 15: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根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许人社医疗【2016】5号)规定,经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审核资料,实地评估,现将以下申请魏都区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监管股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wdybjgk@163.com

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7月21日止

公示对象:新申请魏都区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许昌市建安区妇幼保健院、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五一南路店、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东大街店、许昌市建安区新许大药房、许昌草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澜菲溪岸店。

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