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许人社医疗【2016】5号)规定,经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审核资料,实地评估,现将以下申请魏都区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监管股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wdybjgk@163.com
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15日起至2021年7月21日止
公示对象:新申请魏都区医疗保险定点的医药机构:许昌市建安区妇幼保健院、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五一南路店、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东大街店、许昌市建安区新许大药房、许昌草医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澜菲溪岸店。
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