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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3-16 09:0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魏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魏都区统计局   
魏都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18年12月,魏都区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余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6186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684.25公顷(10263.75亩)。其中,水浇地679.86公顷(10197.9亩),占99.36%;旱地4.39公顷(65.85亩),占0.64%。
二、园地
园地253.06公顷(3795.9亩)。其中,果园212.61公顷(3189.15亩),占84.02%;其他园地40.45公顷(606.75亩),占15.98%。
三、林地
林地795.8公顷(11937亩)。其中,乔木林地280.5公顷(4207.5亩),占35.25%;其他林地515.3公顷(7729.5亩),占64.75%。
四、草地
草地28.64公顷(429.6亩)。其中,其它草地28.64公顷(429.6亩),占100%。  
五、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734.8公顷(101022亩)。其中,城市用地6277.17公顷(94157.55亩),占93.21%;建制镇用地1.06公顷(15.9亩),占0.02%;村庄用地446.1公顷(6691.5亩),占6.6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32公顷(154.8亩),占0.15%。
六、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250.52公顷(3757.8亩)。其中,铁路用地55.63公顷(834.45亩),占22.21%;公路用地171.59公顷(2573.84亩),占68.49%;农村道路23.3公顷(349.5亩),占9.30%。
七、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0.26公顷(2853.9亩)。其中,河流水面74.68公顷(1120.2亩),占39.25%;水库水面32.16公顷(482.4亩),占16.90%;坑塘水面32.2公顷(483亩),占16.92%;沟渠49.48公顷(742.2亩),占26.01%;水工建筑用地1.74公顷(26.1亩),占0.92%。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和省情省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要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全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落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