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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魏都区中心城区河湖水系禁止游泳、垂钓的通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9-29 10:5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切实做好魏都区范围内涉水活动安全保护工作,预防溺水等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管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室文[2016]13号)《许昌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现就划定魏都区禁止游泳区和禁止时段、确定禁钓区和禁钓期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辖区清潩河、灞陵河、运粮河、幸福渠、长店沟、灵沟河等水域全线禁止游泳。
二、辖区清潩河、灞陵河、运粮河、幸福渠、长店沟、灵沟河等水域全线禁止垂钓。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