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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废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0-12 10:4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许昌恒大悦龙台小区二期1#、2#、6#、7#、8#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建设单位许昌裕丰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许可证编号:411002201905250101;411002202006090101,该项目因故于2021年8月24日停工至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规定,予以作废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号:411002201905250101;411002202006090101),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