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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自查报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12-05 10:3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认真落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根据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区严格对照《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2年版)》,组织开展了2020年以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魏都区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出台并实施了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文件,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明确,不存在交叉重复或漏洞盲区,区域内群众对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较高,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较高。近三年我区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和舆情事件,达到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标准的要求。
二、综合评定情况
(一)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1.党政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魏都区党委政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政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的工作职责,明确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目标、任务、路线图和具体措施。区委、区政府每年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工作每年写入区委全会报告和区政府工作报告进行研究部署。
2.全面落实责任,严格督查考核。区委、区政府于着力构建食品安全“五主”(“党政主抓、部门主管、企业主体、主官主责、人人主人”)责任体系,配套出台督查、调查处理、责任追究、考核评议等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在全区率先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食安工作有关单位责任清单,并将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纳入督查重要内容。区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对街道办事处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每年区食安办将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取“一票否决”,并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同步开展对社区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区纪委、区委巡察办明确要求巡察部门将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巡察范畴。
3.开展专题调研,解决突出问题。区委、区政府领导每年开展食品安全专题调研。2020年以来,历任区委书记多次调研检查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批发市场等单位,要求强化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分管副区长调研农贸市场、“菜篮子”及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等,区委、区政府召开各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无证餐饮整治、“透明厨房”建设、校园守护行动、食品安全公共责任险、“守查保”等重点工作。
4.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治理能力。食安办(创建办)转隶区市场监管分局,成立了新的创建专班和专班办公室,调整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葛哲协助局长王鸿成分管食安协调及创建工作,原食安办成员刘威、黄高峰今年过渡期内(2022年3月9日-2022年12月31日)做好综合协调、宣传资料等相关工作,受区市场监管分局和区食安综合协调中心双重管理。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员包括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体现了高位推动、部门共创的特点。为强力推进创建工作,2020年以来,分管区领导召开创建现场推进会,听取创建汇报,现场参观点评亮点,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效果。区食安办牵头农业、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食品安全联合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信息共享等重点工作建立协作机制。
5.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创建保障。2020年财政部门安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约20万元,2021年安排经费约25万元,2022年安排经费约2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检测、检测机构建设、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魏都区14个街道办设立食安委,并配备专兼职干部负责食安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为全区88个社区配备了88名专兼职协管员,构建覆盖全域并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紧密融合的基层监管体系。基层配备1辆食品快速检测车,完善基层快检室建设,提高对食品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等项目的快检能力。
6.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日常检查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
(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1.区农业局工作扎实有序。①深入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一是加强限用农药监管,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结合国家公布的淘汰高毒农药名录,及时更新禁限用药物清单,指导种植主体停用上述农药。二是加强兽药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兽药行为,严禁使用原料药和超范围、超剂量用药,开展非法添加药物及违禁物质专项监测;三是制定年度农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检测力度。②以“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为抓手,针对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大对农产品种养植农户的安全用药教育培训力度,严格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③推进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利用宣传栏、张贴告知书、发放明白纸等方式方法,大力宣传高毒农药禁限用相关规定及替代产品,指导群众科学使用药剂;加强农药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及私自添加隐性成分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 ;加速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农药减量助剂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绿色防治技术,降低农药使用剂量和次数。2022年共出动监管人员2750余人次,开展各类监管巡查2650余次,检查经营门店和生产企业1300余家次,发放告知书19份、签订承诺书19份。④全力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结合我区农业生产的特点,逐步扩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覆盖面。一是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调查摸底,完善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名录。二是积极拓展宣传形式,让农产品生产主体自觉履行责任,主动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三是指导和监督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使生产活动有据可查。四是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接,对市场经营环节的食用农产品开展监督检查。⑤积极组织开展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宣贯,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人员和生产经营主体及时全面了解国家最新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标准夯实基础;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以及生产者主体责任,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部分种养殖户共计30人参加了培训。⑥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组织落实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排查和消除农产品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委托第三方机构监督抽检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共计171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开展畜产品快速检测3200余批次,合格率100%。⑦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涉农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按照“有牌子、有专人、有宣传资料、有工作记录”等“四有”标准,建立健全了丁庄、颖昌、高桥营3个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乡级监管站及快检室,配备了快速检测设施设备、制度建设等,实现了每个办事处配备2名专职检测监管人员,每个社区配置1名协管员,明确每个监管员、协管员的监管任务,并对工作任务指标进行量化,实现区、办事处、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有效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⑧强化外埠畜禽产品监管。严把畜禽产品市场准入关,严格查证验物、快速检测、分销换证,利用信息追溯管理系统与动物检疫系统的有效融合,实现外来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确保进入我区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群众吃上“放心肉”。2022年共计查验各类肉品0.9万公斤,回收检疫证明0.7万张,换发检疫证明5.1万余张。
2.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区委、区政府尤其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区委书记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违规经营食品者、不规范经营食品者一律取缔或关停,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会,要求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重拳打击整治,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进一步健全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组织召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会议,与区教育局联合下文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将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面作为监管重点,提升监管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按照豫政食安办【2022】5号《河南省中小学与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评价细》要求各个学校食堂做到:一要强化食品安全领导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进一步明确学校管理的主体责任。二要强化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规范化管理。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食堂进行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三要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要切实把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作为食品安全的有效防线,强化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学校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切实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加强督导检查。要按照市、区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校园食品卫生督导检查。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卫生管理责任。持续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价工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落实具体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构建平安、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教体局、市场监管分局、城管局合理安排、周密部署,加强中招高考期间考点学校食堂及周边超市、食杂店、餐饮服务、流动摊贩等的排查,加大考试期间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定点、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必要时派员进驻考生就餐集中的学校食堂、考点周边学生集中食宿酒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驻点监督,各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招考试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3.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①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建立健全电子监管档案。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指派监督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整改。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复核,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②强化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分片包干,网格化的监管模式,对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等单位进行全面的指导检查,按照要求建立了统一格式的进货台帐和索票制度,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制度普及达到了100%;监督覆盖率达100%。三年来共出动车辆1800余台次、人员4万余人次,监督户数22000余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500余份。 ③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先后开展了罂粟壳专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火锅类餐饮门店专项检查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各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区餐饮服务环节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预防和杜绝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④强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为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在元旦、春节、五一、”三国文化周、“两会”等节日和活动期间,落实专人、落实措施,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⑤全面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量化分级管理和文明餐桌行动工作。 通过对餐饮服务单位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评定。进一步巩固“文明餐桌行动”,积极推广文明餐桌知识、礼仪,在全社会倡导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提倡文明用餐、反对陋习消费,提倡健康用餐、反对暴饮暴食的消费理念,推动形成文明用餐、节俭惜福的良好社会风气,不断提高餐饮服务行业诚信建设水平和文明服务水平。⑥大力推进“明厨亮灶”活动。结合辖区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实际,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要求餐饮单位促进食品操作过程、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阳光公开”,强化经营信息公示,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采用视频技术、使用透明玻璃、设置参观通道、参观窗口等多种形式,让餐饮单位的“后厨”成为消费者可视、可感、可知的“透明厨房”。截至目前,共计356家餐饮服务单位参与了互联网+“明厨亮灶”活动。
4.开展特殊食品和“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加大对特殊食品的监管力度,开展保健食品的科普宣传和消费提升行动,引导理性消费;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监管提升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保健食品以线上线下虚假宣传、混放销售、标识标签、非法添加等情况为重点,三年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排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600余家,含减肥等功能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40余家,发现问题均已做出整改。通过排查,严格规范了减肥等功能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有效净化了保健食品市场。
5.推进抽检工作。紧紧围绕“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批次/千人,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批次/千人”抽检工作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抽检计划,依据市局《对全市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干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抽检。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抽检询价会,确定检测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以城乡接合部中小型商超及餐饮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超限量为检测重点,2019年我局完成区级食品抽检925批次,不合格38批次,不合格率4.1%;2020年抽检1240批次,不合格33批次,不合格率为2.7% ; 2021年抽检1170批次,不合格为34批次,不合格率为2.90%;2022年截至目前1070批任务完成804批次,其中不合格29批次。
6.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①建章立制,规范学习。结合实际对我区食品生产、小作坊按照“6S”监管要求,推进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对相关法律内容进行了学习,并对开展登记和监管进行了全面安排,在制度上保证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②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组织食品监管人员对《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学习,对辖区内食品小作坊业主进行了全面培训和责任约谈,明确了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责任。充分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和法律。对已备案登记的食品小作坊,要求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显准位置悬挂“小作坊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③全面治理,分类规范。将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纳入政府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将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列入食品安全年度计划,着力解决食品小作坊脏、乱、差及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整治目标,全面治理,分类规范。先后开展了豆制品、糖果制品、食用植物油、糕点、粮食加工、面制品等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通过逐年规范,食品生产、小作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全面调查登记,建立了食品生产小作坊基本信息登记档案,摸清了食品生产、小作坊的底数,全部纳入监管范围。食品监管全程联动,查处小作坊违法行为。
7.做好防疫保障。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及春季夏季秋季冬季食品安全警示,提高疫情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群众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坚持按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要求督促41名冷链食品从业人员、近千名外卖骑手每日一次核酸检测,并对离职及新入职从业人员及时更新平台信息数据。积极克服冷链食品核酸抽检任务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与核酸检测公司及区疾控中心协调对接,使每周对冷链食品核酸抽检50件次左右的任务顺利进行;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牵头对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货物落实联防联控,扎牢日常监管关,严格落实经营者“三证一码”查验,排查进口非冷链货物经营市场主体613家(首营15家,非首营598家),进口非冷链食品经营市场主体223家(首营15家,非首营208家),全部发放进口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明白卡,签订进口非冷链货物疫情防控承诺书,扎紧“四个口袋”中进口货物疫情防控的口袋;疫情期间,对属地集中隔离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联合教体局加强对疫情期间寄宿制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全方位开展食安创城主题宣传。各办事处、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依托沿街商超、门店,积极利用电子屏、箱体广告等方式滚动播放食品安全及创建宣传标语;印发《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3万余份,对区属各中小学开展专项宣传;印发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享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宣传贴画3000余份,对各类食品经营市场主体进行点对点宣传;印发《致食品经营商户的一封信》5000份、《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1万份,加强对群众、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宣传引导。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通知要求,联合办事处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了督导宣传,并且要求辖区内农贸市场LED屏不间断播放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的标语,累计播放1000余次,对经营的门店商户及过往市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900多份,并制作、悬挂条幅,营造宣传氛围,强化市民对疫情防控的意识的同时,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气氛。结合各办事处对辖区内农贸市场业主及商超商户进行宣传引导,使市场业主和商超商户充分了解到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所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区商务局帮助市场业主及商超商户对食品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对卖场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督促商超市场业主与卖场内的商户签订目标责任书,便于商超市场业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
2.构筑多元主体社会共治格局。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市食安办推动成立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广泛邀请具有影响力的食品企业、行业协会和检测机构加入,搭建政企沟通桥梁、风险交流平台,强化社会治理,开展团体标准制订,制定行规行约,强化行业自律。成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有效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共治。各类优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教育资源,发挥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向食品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常识等知识,逐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
三、存在问题
(一)“三小”业态管理不够规范。自查发现,有的食品摊贩存在未公示备案登记卡、未配备“三防”设施、未定时经营等问题,有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和小餐饮存在加工环境欠佳、“三防”和消毒等设施不足等问题。部分从业人员未及时更新健康证。
(二)部分小食杂店便利店食品管理不到位。部分小食杂店、便利店存在未亮证亮照经营、进货索证索票不全、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等问题。
(三)部分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不高。因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搬迁,部分临时性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散装食品标签不完整、环境卫生较差等问题。
(四)迎检示范点打造需要进一步深入。原来打造的部分示范街、学校食堂、生产企业、餐饮店等亮点由于时间较久,设施设备老化,需要进一步提升打造。
(五)监管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魏都区市场监管分局2021年底以原工商人员为主刚完成机构体制改革,人员老龄化情况严重,同时这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人员的食安创建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需要加强培训。
(六)抽检经费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拨付抽检专项经费严重不足,2019-2020年度尚有142.97万元检测费未兑付,2021年抽检经费拨付不到位造成工作无法按时开展,在最后时间节点领导特批资金启动,尚有尾款待付。2022年区年度抽检任务为1070批次,抽检经费财政预算尚未拨付,造成工作进度滞后,对全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时序进度造成不良影响。
四、自查评价结论
创建以来,魏都区按照河南省食安办创建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企业主体责任履行良好,社会共治格局有效构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定向好,整体创建水平达到了《河南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2年版)》要求。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