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魏都区医药机构定点单位的公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2-23 17: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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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许人社医疗【2016】5号)规定,经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委员会成员审核资料、实地评估,现将新申请魏都区医疗保险定点的1家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wdybjgk@163.com
公示时间:从2023年2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止
公示对象:许昌市广康大药房。
许昌市魏都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3日